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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 在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晨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自觉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坚守发展、生态、安全“三条底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有效

  深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密切关注园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三农”工作、民生保障等重点,依法查办职务犯罪54件78人,全程跟踪服务20个重点工程,保障了国家300多亿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主动对接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召开检察长与企业董事长“两长”联席会议、座谈会5次,妥善处理依法办案和促进发展的关系,助推经济加快发展。

  依法保障生态环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人,提起公诉8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19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件8人。立案侦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7件35人。开展了“查办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补贴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小专项行动,成效明显。设立黑叶猴、红豆杉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对世界古银杏树之乡妥乐景区银杏树实行挂牌保护。与公安、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和乌江流域、珠江流域环境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72件,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52份,落实补植复绿2556亩。创造了服务发展与生态的“六六高速”经验,专项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依法稳妥处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44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牵头完成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批改革专题,推动以“两办”名义出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贿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筑牢廉洁准入门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发展

  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94件1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81件106人,渎职侵权犯罪13件23人。贪污贿赂案件大案率100%,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厅级干部1人)。立案查处了市交通局原局长吴仕泽受贿案、市商务粮食局原副局长万昌思滥用职权、受贿等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了涉及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医药器械采购贿赂窝案21件23人,红桥片区、明湖湿地公园片区管理服务人员在征地拆迁中的贪污贿赂窝案串案14件16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市领导肯定。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8件,开展警示教育704次。在党校主体班开设职务犯罪预防课程。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39次,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平安六盘水建设,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以深入开展“三个严打”暨禁毒“五项行动”为载体,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89人,提起公诉3510人。健全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对1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不捕率33.6%;不起诉2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不诉率5.8%。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组建37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参与到刑事诉讼中,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集中开展 “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盘县院与县教育局、民政局、阳光职业技术学校共同签订《彩虹助学实施方案》,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读、就业等机会,为社会帮教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省、市人大代表专门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0件、撤案12件。依法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捕7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作出不起诉19人。纠正漏捕24人、纠正漏诉56人。提出纠正侦查违法107件次,审判违法3件。提出刑事抗诉11件,收到法院判决裁定9件,改判5件。监督纠正漏管脱管18人,因变更执行不当未及时收监11人。根据习近平主席签发的特赦令,依法向市法院提请特赦检察建议84件,法院已裁定予以特赦。在六盘水监狱正式派驻检察室。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8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审查不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48件,提出提请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8件,采纳15件,办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35件。严惩司法腐败,查处司法人员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10人。对2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协调救助资金14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对照高检院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和省检察院十二个方面内容和112个负面清单内容,认真查找围绕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梳理出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不大,法律监督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司法作风简单机械、敷衍推诿等突出问题80项526个,切实把司法不规范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实,做到边查边改,为全面完成好活动任务夯实基础。

  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围绕办案安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共评查案件222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13件,发布法律文书2627份,重大案件信息243条。开展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在线案件查询和电子化卷宗阅卷,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组织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5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17次。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全部按期办结,积极落实整改。开通凉都检察微信。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重要活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四、认真落实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启动。我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唯一市级试点院,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点改革任务,对市检察院在编在职干部情况、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办案情况等进行统计测算,召开改革政策解读会、谈心交心等,将凝聚改革共识贯穿始终,为改革提供保障。去年11月,《六盘水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司改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实施。

  检察改革不断深化。争取市委出台进一步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六盘水市检察机关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单位,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积极摸排行政机关违法乱纪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事件,已有1件(全省3件)依程序上报高检院审查。

  五、打牢检察工作发展基础,检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组织了“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严以用权”三个专题的学习研讨。市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二次专题学习研讨质量评估中均为“好”等次,省检察院作专门通报。二是深入推进“五型”党组织建设和“同步小康驻村”、“互助共建”工作。为驻村工作点协调扶贫资金100余万元,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关爱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工作,密切了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增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自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定责任书,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级干部“办事档案”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落实,狠抓“四风”整治。全市开展各项检务督察90次,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共收到反映检察人员问题线索4件,经初核了结3件。1件重复件。

  切实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开展宪法日检察官宣誓、专题党课、道德讲堂等活动,培育检察人员良好职业风范和学习习惯。在市委支持下,市检察院提拔交流副县级以上干部8名。从基层遴选10名同志到市院工作。组织各类培训55期383人次。广泛开展业务岗位练兵,举办了全市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论辩赛,反贪侦查技能练兵等活动,加强实战锻炼,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把丰富检察文化建设内涵与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力推进基层院 “4+1”工程建设。继盘县院、钟山区院被评为“4+1”工程建设示范院,水城县院被评为模范院后,六枝院作为第三批创建院,努力争创示范院,正待检查评定。经过努力,我市基层院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成效不断增强,队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形象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六盘水市检察工作的巡视。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2012年本届党组换届以来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予以充分肯定。2015年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全市检察干警奋发有为,顽强拼搏,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6个集体、65名个人获得各级表彰。盘县院未检科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市院、盘县院被评为2012-2014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感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二是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司法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三是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还没有根治,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蓝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着力服务和保障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要服务保障好“三变”改革,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的具体措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积极稳妥地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适应反腐败法治化的新常态,持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滥用司法权、执法权、行政审批权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抓住“关键少数”深化预防工作。统筹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预防调查,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突出打击暴恐犯罪、邪教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危害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四)适应更加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新常态,不断提高严格公正司法水平。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为西部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健全科学的业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五)适应公开透明信息化司法环境的新常态,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工作新模式,深化改革检务公开。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和完善,加强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拓展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渠道,让人民监督检察权。

  (六)适应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增强公正司法定力。进一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市“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谱写六盘水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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