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庄浩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胜鸿同志:负责市检察院常务工作,分管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团队、政治部、检务督察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警务部(法警支队)、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干部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科(新闻办)、离退休工作科,分管党建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实行“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凝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实行“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力同志:分管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实行“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余松同志: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实行“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