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
二、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议,可以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本人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检察院干部科提交书面查分申请。提交日期为2022年7月8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查卷工作由市检察院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成绩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8-833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