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21个,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处、控告处、刑申处、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公诉处一处、公诉处二处、公诉处三处、公诉处四处、未成年人检察处、生态处、执检局、民行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计划财务装备处。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110个,其中行政(参公)编110个、事业编0个。目前,在职职工96人,离退休职工48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31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6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69.25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31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62.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31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915.42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7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2862.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2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31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880.61万元、项目支出1242.5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2862.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5.42万元,较上年增加169.2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12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37.6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7.7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2862.51万元,较上年增加1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2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20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44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880.61万元、项目支出327.11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947.09万元,较上年减少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04万元,较上年增加2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880.61万元,较上年减少112.28万元,主要是一部分经费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13.4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3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61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车牌号:贵BT4376/贵BT4191/贵BB005警/贵BB003警/贵BB333警/贵B96111/贵BB002警/贵B96116/贵B96036/贵BB011警/贵BB010警/贵BB016警/贵BB007警),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1.31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的行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是司改后,上级部门对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督导的更加频繁,接待费用略有上升。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2.31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18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143.29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6.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水费2.17万元、电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31万元、其他费用61.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市政府安排,拟选取少数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试点,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拟定方案,待方案确定后按方案执行。如本部门被选为试点单位,相关绩效情况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充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3辆,账面价值262.97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不存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