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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实务探讨与理论研究
时间:2018-01-15  作者:杨子  新闻来源:钟山区院  【字号: | |

 [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三大社会问题之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方向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给自身、家庭、社会带来极大的灾难和不幸,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大课题。对此,笔者将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实绩为例,探索开展未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期为今后未检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  未检工作  犯罪预防

一、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例,对未检实务工作实绩进行分析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自20118月成立专门的未检部门以来,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及制度构建,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方法和措施,在未检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近几年辖区内未成年人案件呈下降趋势,在2015年首次取得“三下降”的优异成绩后,2016年办理的刑事案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了25%43.7%,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未检工作的具体做法介绍如下,试图从中发掘亮点,开发新思路。

(一)深挖犯罪诱因,严格公正执法

1.开展网络诱因社会调查

针对钟山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涉罪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为筹钱到网吧上网而实施“两抢一盗”案件较为突出的现象,钟山区院开展了网络诱因社会调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调查以辖区内主要中学、特殊学校在校学生及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在押涉罪未成年人为社会调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470份。调查结果显示,涉罪未成年人中,75%的人沉迷于网络,68%的人主要在网吧上网,23%的人承认上网的钱是偷、抢得来的,发现网吧有偷、抢等违法情形的占84%;学生中85%的人认为网络的开放性与犯罪有关,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现象十分普遍;通过数据分析,撰写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诱因社会调查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送交相关部门,以得到支持和重视;同时,钟山区院还对全区88家网吧业主集中开展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提高其知法、守法意识,真正做到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钟山区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极为普遍,其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部门对网吧的日常监管缺失,制度落实不到位,网吧违法成本较低。为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未检部门加强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的联系,并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要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网吧监控平台,对网吧进行实时监控,加大对违规网吧的处罚力度。经过努力,各部门均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罚款数额已由过去几百元上升到1万元,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同时,针对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较为混乱的状况,未检部门每年参加两次区综治办组织的综合治理行动,积极献言献策,提出检察建议,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出租屋,清理管制刀具,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拓宽犯罪预防渠道,全面推动普法工作开展

1.积极寻求支持,形成合力

钟山区是六盘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位优势明显,经济较为发达,流动人口较多,人员结构复杂,治安形势较为严峻,尤其在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且向低文化、低龄化发展。对此,钟山院未检部门多次向院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寻求党组支持,最终决定举全院之力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检教共建”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成立了由党组成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等28名成员组成的法制宣讲团,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打下基础。

 2.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不走过场

按照 “检教共建”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法制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钟山院向辖区每一所中学派遣2名法制宣传督导员进行宣讲,重点放在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学校。检察官通过对近年来发生在我区的中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就违法犯罪带来的后果以及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提高学生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14年至今,共对26所中学40000余名学生进行了27次法制宣讲,实现全覆盖,发放自编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手册》2500余份。

3.建立三个基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平安建设

钟山院与钟山区公安分局、钟山区教育局在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建立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到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上法制课的形式,提前给同学们打“预防针”,截至目前,共组织辖区内19所中小学860余名师生,分19次到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六盘水市第十七中学联合建立“中学生法治践行研究基地”,通过举行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使学生们能够在上课之余,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纠正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同时,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与“智慧家长心理工作室”的心理专家在六盘水市第十三中学建立“未成年人法律心理教育示范学校”,通过对学校教师、学生分别进行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和法治教育讲座的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和法治意识,固化学生良好的品行。

(三)坚持执法办案理念不动摇

1.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体现人文关怀

钟山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尽量减少羁押,避免“二次污染”, 2016年共对30余名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被考察对象均表现良好,未发现有违法犯罪情形。钟山院在办案中杜绝就案办案,而是用行动去教育、用温情去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使他们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如钟山院在办理涂某某盗窃一案时发现,涂某某自幼丧父,母亲离家出走,从小缺少关爱,从威宁县新发乡来到钟山区后,结交社会不良青年盗窃摩托车。在了解其生活经历、作案动机后,承办人多次与其交心谈心进行心理疏导,科里干警捐款、捐物并通过看守所、民政局帮助涂某某解决棉衣、棉被,在其刑满释放时又通过威宁县新发乡司法所、派出所做通其亲戚工作将其带回原籍抚养,后未检干警带上大米、菜油等物品到其家乡进行探访,涂某某深受感动,其亲属称涂某某现在很听话,和过去大不一样了。

2.做好特赦未成年犯的相关工作,让他们的回归不负众望

20158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特赦令,对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其中包括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未成年犯。对此,钟山院未检部门高度重视,于201511月集中对特赦未成年犯开展法律监督和帮扶工作,深入到汪家寨、杨柳等六个社区司法所,对9名特赦未成年犯的平时表现、教育、矫正情况进行了解,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审查是否符合特赦条件,并到特赦未成年犯家中与本人和监护人进行交流沟通,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开启新的生活,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便利。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采取以上工作举措,将钟山院未检部门的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有效遏制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项工作的开展,使未检实务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为今后有效开展未检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二、以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为蓝本,试论开展未检工作的几点思路

未检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业务,其司法理念、司法规律与绿色司法本质内涵高度契合,是践行绿色司法的重要领域,未检工作要遵循未成年人司法规律,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外部环境,找准践行绿色司法路径,加强探索实践,才能推动未检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笔者将通过钟山院开展未检工作的做法,探索提出推动未检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几点意见。

(一)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确定保护性发展路径

从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和司法理念来看,未成年人司法最本质的规律是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以定罪量刑、定纷止争为最终目标,而是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检工作,应当树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保护性司法理念。

从当前未检工作面临的外部形势与发展大局看。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呈现出新特点;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断发生,社会对司法机关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呼声和期待愈加强烈。同时,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呼声和期待愈加强烈,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高度重视。基于此,绿色司法引领下的未检工作发展思路应该是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树立保护性司法理念,推行谦抑宽容、刚柔并举、注重延伸、内外联动的司法方式,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全方位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负面“产出”,促进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系法治化、现代化。

(二)推行保护性司法办案模式,把握好四个度

谦抑宽容,把握司法保护尺度。更加注重谦抑宽容,精准把握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尺度,严把未成年人入罪关口,慎重采取羁押措施和监禁刑,最大限度实现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尽可能减少负面标签效应。

刚柔并举,体现司法保护温度。一方面,以打击犯罪来实现最直接的保护。针对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的极端暴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威慑效应;另一方面,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暖。推进圆桌审讯、亲情回见等,体现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

注重延伸,挖掘司法保护温度。立足办案职能优势,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等综合性保护。善于发现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所暴露的社会治理问题,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促进社会善治的高度提出建议,深化司法保护内涵。

开放联动,拓展司法保护广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法各家、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协同推进和社会化支持体系健全完善。要树立开放联动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组织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三)聚焦三个重点,打造保护性司法实践高地

聚焦教育感化挽救,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教育感化挽救,要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宽缓尺度,做到宽而不纵,对涉罪未成年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思想教育、行为矫治,提升挽救效果。

聚焦权利维护,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改进司法办案方式,减少对被害人“次生伤害”。加强与未保组织联系协作,推动构建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经济帮扶为一体的综合救助体系。着力研究解决外来未成年人因流动性强、帮教条件缺失导致附条件不起诉比例较低等问题,实现平等保护。

聚焦犯罪预防,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完善。突出抓好两个方面:特殊预防,要依托新型社会观护基地和观护团队,开展心理疏导、生活指导、技能培训等多维帮教;体系预防,要坚守校园阵地,结合“法治进校园”巡讲,建立校园普法长效机制,建设青少年犯罪法治教育基地,提升犯罪预防水平。

(四)打造素质过硬队伍,强化司法内外部支撑

加强未检队伍素能建设,打造人才高地。选择认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富有爱心和责任心,具备过硬办案能力以及帮教救助、协调沟通、研究创新能力的检察官从事未检工作。积极推进以司法保护能力为核心的业务素能建设,注重心理学知识培训。

积极推动社会化建设,强化司法保护外部支撑。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协调,努力在落实特别程序、推进试点工作等方面共同完善配套工作体系。加强与教育、民政及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的沟通协作,实现案件办理专门化和帮教预防社会化紧密衔接,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合力。

讲好未检故事,营造良好的司法保护舆论环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讲好未检故事,传递正能量,赢得更多社会认同。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等多种载体,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直播、微电影、公益宣传片以及电脑动漫等,宣传好未检职能、精品案例,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1986年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成立,到1992年全国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检科成立至今,未检工作已走过三十余载。三十余载的未检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未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一家之力不可能实现未检工作的创新超越,不可能实现未检工作的创新突破,更不可能实现未检工作的创新成绩,唯有举社会之全力,集万家之合力,由内而外打造过硬未检检察队伍,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少捕、慎诉、少监禁”等原则,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内外部支撑,最终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才能推动未检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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