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悉该情况后,刚刚到任的钟山区检察院驻青林乡灰依村第一书记卢正贤与灰依村支部书记杨昕、村主任陈江一同前往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相关证人说明情况,经过两小时释法说理工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村调解委员会意见:郭某某、李某某均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土地与对方进行调换,李某某一次性补偿郭某某2200元。同时,双方承诺不以土地再生事端,邻里和睦相处。
最后,双方在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共同恢复了被阻断的道路。(卢正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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