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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办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18-12-12  作者:  新闻来源:钟山院  【字号: | |
 

 

 

近日,由钟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英祥出庭支持公诉的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在钟山区法院公开宣判。

 

钟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办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公开宣判

 

张英祥在本起重大疑难案件中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案件办理时亲自阅卷、亲自讯问。经审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费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钟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受理此案后,于今年7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张英祥出庭支持公诉。在庭审中,张英祥有力指控犯罪,同时以案释法,以庭审教育维护司法权威,指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务之急,若当“老赖”,必将付出沉重代价。11月12日,法院认定被告人费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藏、转移名下财产,致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判决被告人费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钟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办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公开宣判

 

此次宣判彰显了钟山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坚定决心。钟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配合,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法律和司法的权威,解决执行“老大难”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钟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办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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