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保障广大六盘水市民用药安全,针对近期受到广泛关注的“长生疫苗”事件,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成立调查组,前往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卫计委)、六盘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市疾控中心)、六盘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疫苗专项调查。
本次调查重点检查疫苗进货台账、疫苗的储存温度监测和记录情况、向基层接种单位分发疫苗时的详细运输记录、检查冷链设备档案,及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记录等。
通过调查获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的3000支“百白破”疫苗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无201607050-2批次疫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以来均未购进过二类疫苗。
另外,通过核实进货台账得知,2018年以来六枝特区和钟山区疾控中心购进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狂犬病疫苗32000支,其中六枝特区疾控中心采购22000支,已使用10247支,库存11753支;钟山区疾控中心采购10000支,已使用3940支,库存6060支。
了解以上情况后,六盘水市检察院侦监部门指令六枝特区、钟山区检察院侦监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要求全面排查清理当地可能出现的“问题疫苗”,根据摸排情况向同级监管部门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对库存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进行封存停止使用,对已接种该疫苗者进行动态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