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及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六盘水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部门被抽查20件减刑、假释案件,4件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经省院对各院报送的案件材料集中进行逐案评查,结合查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相关数据,六盘水市院刑罚执行监督部门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得99.93分,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得99.62分,两项工作得分均名列全省第一。
2017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领导下,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分管领导带头办案。常务副检察长王永刚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积极落实司法责任的各项要求。作为黎某某假释案的承办人,他认真审查材料,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发表出庭意见。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对罪犯黎某某裁定予以假释。这次开庭,六盘水监狱组织了服刑人员在监狱参加旁听。
检察干警认真履职。市院执检局在开展驻监检察工作中,克服驻监场所远,交通不方便的问题,坚持到监狱进行检察监督,重点对监狱的食堂,在押人员的学习、生产等场所进行巡视检察监督。
各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加强日常巡视检察和安全防范检察,对监管场所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建议。加强刑事羁押期限监督,检察监督看守所严格执行换押制度,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催办,严防超期羁押,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检察官约见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针对在押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监室里在押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掌握,杜绝“牢头狱霸”。落实好报告制度,对发生在监管场所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省院执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