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在2017年度开展打击社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中,针对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为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2份(涉及垃圾处置20份、塑料加工1份、汽车修理1份);提起公益诉讼4件(垃圾处置)。主要做法有:
一、市县两级院齐联动,将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到位
7月下旬,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发文(黔环通〔2017〕191号)对位于盘州市两河街道城关箐村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未通过环保验收,要求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扩容改造、恢复在线监控正常稳定运行、完成环保验收。市院收到挂牌文件后及时转发盘州检察院,并要求积极跟进监督,确保该案按时依规整改落实到位。接到通知后,盘州院立刻到盘州市环保局、住建局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口头建议整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每月报送整改情况。针对该挂牌督办案,盘州市环保局对运行单位贵州欧瑞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保证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行政处罚1万元;盘州市住建局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并根据整改实施方案进行整改。截至11月7日,已投资500万元新增渗滤液处理设备一套,预计11月20日前投入使用;定期将现有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及时送检送核,加强对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力度,在线监控设备已恢复正常;住建局已组织环保检测单位完成对垃圾填埋场的环保监测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上报环保局,环保局正在跟进核查,确保达到“三同时”要求,正在办理环保验收备案工作。
二、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全市检察机关依托联动制度和联席会议等衔接工作制度,与环保、公安开展环保联动执法检查,重点关注重点企业以及工业园区范围内、周边,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废弃矿井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点。针对发现的非法生产、贮存、外运、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督促环保部门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确保依法行政。
三、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环保行政部门怠于履职、不正确履职,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2份(垃圾处置20份、塑料加工1份、汽车修理1份),建议监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更加重视环境监管工作。
四、积极提起公益诉讼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核心,敢于向怠于履职的行政机关亮剑,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起公益诉讼促使相关部门及时正确履职、依法规范执法,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梳理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对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违法堆放垃圾导致“垃圾包围农村”的现象,全市检察机关截至目前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供稿:生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