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近日,水城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作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一不组织、不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二不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包庇、藏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三不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四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说情,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现黑恶势力线索或有“保护伞”的现象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监察委举报,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